一对“85后”青年男女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多月就结婚了,可结婚才一个月就发生了争执。近日,睢宁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“闪婚”案。
张一出生于1989年,王XX出生于1990年,2013年5月,2013年5月7日正在上学的张一经人介绍认识了王XX,这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,2013年6月19日两人第二次见面,双方感觉很不错,即于当日领取了结婚证,婚后双方各回各家,也没有办理结婚仪式。
婚后由于两人一个学习,一个打工,分隔两地并没有在一起生活,只能通过电话或者网络互诉衷肠。在这期间王XX总是感觉张一不够关心自己,老是怀疑张一在学校另有女朋友,二人经常因为此事争吵不停。张一对王XX的行为及言语弄的整天心神不宁,学业一天不如一天。遂提出离婚,可是王XX不答应。无奈张一以双方没有感情基础,性格差异较大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江苏省徐州市睢宁法院受理该案后,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起来进行调解,调解中发现原被告双方坚持离婚,且双方年龄较轻,恋爱时间短,对各自的性格了解不深,在婚后没有处理好夫妻关系,如果勉强维持婚姻,会给双方带来更大的痛苦。为此,睢宁法院工作人员从情、理、法的角度出发,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明工作后,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。至此,一场因双方草率结婚而引起的离婚案件,在法院的调解下,终于画上了好聚好散的句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