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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起诉离婚 上门女婿岳父门前摆花圈泄愤
来源:盛春龙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10-10
浏览量:731

两口子吵架,女婿竟在岳父门前送花圈,引发纠纷。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坚持能动调解,与公安局联手化解纠纷。10月9日,审结此案,结调解,双方和平分手。
张z系陕西人,祖籍河南南乐,父母已亡。成年后随招赘在南乐县的哥哥生活。2009年,张z经人介绍与李x相识,因李家无子,张z自愿按农村习俗改名换姓招赘入李家为婿,与李x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,并于2010年生育一女。共同生活期间,因性格、生活习惯等原因,张z与李x经常因生活琐事生气、吵架。2013年6月份,二人发生争吵后,张z再次离开李x家。李x于同年8月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。
法院受理后,依法传唤了张z,但张z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,法院缺席审理了本案。庭审后,案件承办人多次联系张z未果,其哥哥也不知道张z在哪儿。2013年9月份某日,李x之父来到法庭,告知案件承办人张z已被传唤至公安派出所。案件承办人向李父了解情况后得知,张z岁虽未到庭参加庭审,但其自认为李x起诉其离婚对其造成极大伤害,趁夜晚在李x家门口放置一个花圈以示侮辱、泄私愤,李x报案后,派出所干警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。
案件承办人连忙赶到派出所,与民警共同批评教育了张z,张z亦深知自己的错误并自知与李x和好无望,希望李x一家原谅自己的错误并以改回原名、落户为条件同意与李x离婚。承办人当即与派出所负责人协商,公安机关同意在李x谅解张z的行为并与张z办理离婚登记后,为张z办理改名、落户手续。
案件承办人带张z回到法庭后,将张z与李x叫到一起,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,李x看着张z与其共同生活四年有余并育有一女的份上,原谅了张z的错误行为,愿意帮助张z办理落户、改名手续,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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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盛春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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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101*********2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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